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周琪)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身份證就能享受“分紅”?輕松獲得高額報酬?你以為是“生財有道”,殊不知邁進了犯罪的深淵。千萬不要輕信這些“金錢誘惑”,當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終淪為犯罪“工具人“!
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花山派出所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決策部署,以“斷卡”專項行動為抓手,堅持以打開路、循線追蹤。
今天,我們一起看看:面對隱匿黑幕的犯罪團伙,該所民警是如何抽絲剝繭,將犯罪團伙的神秘面紗層層地剝下,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8月19日,該所民警在核查相關工作線索時發(fā)現(xiàn)了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夏某,經(jīng)民警電話規(guī)勸、耐心教育下,夏某主動來所自首,并如實交代了自己販賣銀行卡給他人的犯罪事實。
據(jù)夏某交代,其是在“中間商”于某某介紹下才誤入了違法犯罪道路。
在民警對于某某展開調查抓捕時,于某某為躲避打擊逃至了山東省。然而,就在于某某以為“風頭”已過返回婁底之時,卻未曾想早已進入了民警的視線范圍,被迅速抓獲歸案。
為切實打擊“兩卡”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chǎn)安全,該所民警深入梳理、分析研判,迅速抓獲了于某某的上線葉某,并繳獲銀行卡、手機等作案工具若干。
之后,又循線追蹤到了葉某上線譚某,隨著本案一名又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的歸案,一個組織架構清晰、隱匿黑幕良久的犯罪團伙漸漸浮出水面......
今年3月,譚某在某軟件上認識了一名幫助“跑分”的網(wǎng)友,譚某便隨即聯(lián)系曾做過貸款工作的同學葉某,并告知了可以獲取高額利潤的辦法,二人一拍即合,葉某便開始“幫助”譚某介紹人員出租銀行卡并從中牟取介紹費。
短短幾個月之內,在葉某的“鼎力相助”之下,1個以譚某為上線、葉某等人發(fā)展下線的犯罪團伙逐漸成型。該團伙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銀行卡進行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依然大肆租借銀行卡轉售獲利。
經(jīng)查:自5月至9月,葉某先后介紹了李某強、顏某陽等7人出租個人銀行卡,并從中賺取介紹費數(shù)萬元。以上銀行卡也均被譚某幫助電信網(wǎng)絡詐騙不法分子用于所謂的“走賬”操作,流水金額高達數(shù)百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葉某、譚某等9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責編:王彩英
來源:湖南法治報